院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职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