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提出要抓住当前难得机遇,紧密结合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突出重点、重在使用、特事特办,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推进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计划”,计划用5到10年的时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20名左右,其中分别在国家和省重点创新项目,国家和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省重点企业、地方商业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产业等四大重点领域各引进和支持3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人才的条件,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在国际学术技术界和行业内享有声望,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贡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等。
对省“百人计划”人选,省政府给予专项一次性奖金资助,用人单位配套其他资金,并实行协议薪酬制。就引进人才落户等方面可以享受的其他待遇和保障,《意见》也做了明确规定,并指出,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以实行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同时,《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各项准入政策,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开辟绿色通道,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入创造条件。引进人才可以直接聘任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地方商业金融机构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编制、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计划单列。引进人才可以担任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工程、科技攻关等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政府部门的科技资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积极支持引进人才参加国内各种学术组织,参加中国“两院”院士(外籍院士)的评选及政府有关奖励项目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