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和导师
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院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院研究生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我院研究生培养和科技创新,根据《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培养备案制度的通知》(豫农科〔2012〕2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院近三年专家培养研究生情况和新获聘研究生导师进行备案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我院在编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我院专家”), 2015年(含)至今被高等院校新近聘请为校外兼职的研究生导师;2015年至今新近招收和毕业的研究生。
二、备案办法
我院专家2015年(含)以来新获聘担任高等院校硕、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填写《兼职研究生导师备案登记表》(附件1),并附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015年之前获聘的不用填写。
我院专家2015年(含)以来与高校联合培养新近招收和毕业的研究生,应填写《联合培养新近毕业或招收研究生备案登记表》(附件2),导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备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联合招收的学校、院系及专业;培养的层次(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方式(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培养的类型(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和毕业的时间(准确到月份)等。并提供招收证明。
三、有关要求
院直各有关单位见通知后,认真组织填写备案登记表,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由各单位汇总后于10月10日下午下班之前送交院组织人事教育处(综合楼1622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wenxisun@126.com,联系人:孙文喜,电话65715727。
附件:1. 兼职研究生导师备案登记表
2. 联合培养新近毕业或招收研究生情况备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