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详细见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1.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门户网站(http://10.1.100.203/)。
2.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政务公开网站
(http://10.1.100.203/zhuanlan_zwgk/ )。
3.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微信公众号“hnsnykxy”,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4.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档案馆设立了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政务公开查阅中心(郑州市花园路116号)。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65729140
传真号码:0371-65711374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450002
电子邮箱:hnnkyyb@126.com
办公时间: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方式
1. 到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办公室索取申请格式文本,或从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政务公开网下载申请表(见附件);
2. 信息公开申请格式文本应当明确填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以及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 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办公室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答复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办公室负责统一受理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且应当在5日内转交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是否受理,并做出答复。
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做好登记,遇下列情况,可以做以下应对处理:
1.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当场提供所申请的信息,并由申请人签收;
2. 申请事项不明确的,应当当场请申请人补正;申请事项明确的受理申请,出具登记回执,并由申请人签收;
3. 申请人通过电话申请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到受理部门或从网上下载并填写书面申请表;
4. 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申请的,视为不符合当场答复条件,应当按网上填写申请表处理。收到电子邮件之日为受理之日,但申请事项不明的除外;
5. 申请人通过信函邮寄申请表的,以收信之日为受理之日,但申请事项不明的除外。
对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受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其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当场提供的,应当在申请人办妥申请手续后,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申请人办妥受理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经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并均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办公室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2月22日
附件: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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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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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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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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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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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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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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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或 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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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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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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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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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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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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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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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信息名称、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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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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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信息的方式 (单选) |
□ 邮寄 □ 自取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仅限公民) |
□ 是(请提供存在经济困难的证明) □ 否 |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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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填表注意事项(为避免申请无效,敬请认真阅读):
(1)申请人须填写有效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2)每张申请表仅限填写申请公开一份政府信息。
(3)两人以上多位申请人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的,请填写提交一份申请表。(4)采取信函邮寄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本表及身份证明复印件邮寄至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450002,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
(5)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将本人亲笔签名或盖章的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图片格式,上传发送至邮箱:hnnkyy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