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职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