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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科技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此次申报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单位须认真对照《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条件》(附件2)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河南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在河南省注册的具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的科技型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单位须符合指南方向,重点支持在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食品、功能性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领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研发平台,主要研究方向应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三)申报单位须有国际科技合作基础,已开展实质性的国际科技合作,与国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科研单位签署有科技合作协议,承担过省级以上科技攻关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技术转移引导计划(科技开放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重大科技专项等具有国际科技合作内容的项目。
(四)同一法人单位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不超过3个。
二、申报方法及认定程序
(一)填报《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申报材料一式3份,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包括承担合作项目计划通知书、合作协议、合作完成的成果、专利、论文等),纸质材料正反印刷为A4白色暗纹纸胶装,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分开单独装订,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二)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相关处室对提交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初审,通过后将组织申报单位答辩和专家评议,形成专家咨询意见。
(三)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审核并认定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
三、申报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全 鑫 张 扬
电 话: 65751579 65730106
电子邮箱:kycptk@163.com kycgjhz@163.com
材料报送地点:综合楼1710室
附件:
1. 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
2. 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条件
科研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