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科技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科办函政〔2016〕605号)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版由推荐部门统一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涉密材料除外),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书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暂时不需要提供,正式推荐时由推荐部门统一行文);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三、有关要求
请于9月1日前,以所为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及纸质“申报书”3份并word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计划科,逾期不再受理。
院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后,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汇总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部,并将电子版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网络申报评审系统请登陆“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下载使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 帆 陈 琼 刘海礁
联系方式:65731851 65722978
E-mail:kycjhk@126.com
受理地点:综合楼1712房间
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2.《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3.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组织人事教育处 科研管理处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