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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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河南省农科院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流程

 

1、各单位对外进行知识产权交易时,应事先向院知识产权办公室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书须由研制单位主要领导、团队负责人共同签字后加盖公章上报,同时填写上报《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建议书》。

2、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对外发布信息。

3、许可转让申请获院知识产权办公室批复同意后,研制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初步标的价格和受让方式。价值评估进行前,研制单位须事先告知院知识产权办公室,由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委托人员参加。

4、研制单位根据信息反馈确定招标方式后,与受让企业进行谈判。研制单位须事先告知院知识产权办公室,知识产权办公室有权监督谈判全过程。

5、根据最终谈判结果,研制单位负责起草许可转让协议,院知识产权办公室进行审核后,报送院主要领导审批。

6、研制单位与受让企业签订许可合同,加盖研制单位公章。知识产权许可费用转入研制单位账户,由研制单位出具发票。同时,研制单位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登记、纳税、权利维持年费缴纳等相关事务。

7、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签订后,所有合同及相关文本须在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备案后,院为受让企业出具授权书,授权书出具依备案合同进行,合同文本未备案的,院不予出具授权书。

 

联系人:马政   办公地点:综合楼171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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