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工会:
2013年是全国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开展好2013年春节前的送温暖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工会帮扶工作的创新发展,继续做好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把广大干部职工更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具有重大意义。为切实开展好2013年春节前的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调研工作。要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家庭经济收入少、因病或重大灾害等原因致贫的生活情况,对长期临时工的生活情况也要进行关怀,及早提出帮扶意见。
二、做好走访慰问。对常年卧床不起、住院的职工要进行走访慰问,做到一个不漏。
三、做好资金安排。各工会要积极筹措资金,坚持“照顾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给予困难职工以适当实物或现金补助。
四、做好组织宣传。各工会要配合党组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走访人员、走访对象和帮扶措施。要认真听取职工呼声,真实反映职工愿望,真心关心职工疾苦,真正帮助职工解决困难。
五、因患大病、重病、子女上学、职工遭受自然或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在职职工,可作为省直困难职工救助对象报省直工会。不能作为省直工会救助对象的离退困难职工,由各基层工会协调救助。凡列入党组织救助的特困党员,不再列入省直工会的救助对象。
各工会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统计本单位需要帮扶的人员情况。凡救助对象都须填写《省直单位困难职工情况报表》、《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纸质表格(1份,A4纸打印)和电子文档于2013年1月15日前报院工会;《2013年春节送温暖活动汇总表》表格(电子文档即可)于2013年2月20日前报院工会。以上表格到院工会网页中下载。
联系人:刘鑫;联系电话:65724085。
附件:1.《省直单位困难职工情况报表》
2.《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
3.《2013年春节送温暖活动汇总表》
院工会工委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