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资产使用效益,河南省农科院农副产品加工研究所决定对办公楼一处闲置房产进行公开招租。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位于花园路与农科路交叉口北50米路东,河南省农科院农副产品加工研究所院内,五楼504房间,面积73.63平方米,以现有状态整间出租,具体情况可实地查看。
二、使用要求
出租标的用途仅用于一般性商业办公,不得从事餐饮、住宿、娱乐、美容美发、各类生产加工及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污染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不得居住。除此之外,所经营项目应当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具备相关经营资质。承租期间不得扰民及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安全使用水、电,并配备合格的消防设施,因以上原因造成的影响及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三、招租方式及程序
(一)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二)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郑州市花园路115号207室。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13733893222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下午17时。
四、设定条款
承租人须同意以下条款:
(一)租赁期限:三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履行期间,承租人不得转租;合同到期后,该房屋若继续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
(二)无免租期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金3.5万元/年,于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每期满前七日内支付下一期租金。支付方式为通过银行转账到指定账户。物业、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押金:人民币壹万元,合同到期后且无其他违约情况时,无息退还。
(五)具体事项以合同条款为准。
(六)违约处置
承租候选人接到被确定为承租人通知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交付预付租金的,视为违约,承租人资格取消,保证金不再退还。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河南省农科院农副产品加工研究所所有。
河南省农科院农副产品加工研究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