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单位:
一、申报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4.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5.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分优秀、启动两类申报。优秀项目资助金额8-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资助金额3-5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2.申报重点。重点资助前沿基础交叉科学、新型能源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农业与粮食安全、资源生态环境、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金融安全等前沿科学和重点技术方向的留学回国人才。
3.申报名额。原则上每单位不超过2项。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函。请注明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划拨经费所用的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附件1)。
3.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