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
一、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
4.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50
对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挂职岗位和期限
挂职岗位由20个县(市、区)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重点向产业集聚区、基层企事业单位等一线倾斜(见附件1)。
挂职服务锻炼期限为1年。挂职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如工作确有需要,可由派入单位和派出单位协商采取其他方式继续合作。
三、工作待遇
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是中共党员的,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派出单位要保留其原工作岗位,在干部使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与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一样对待。挂职服务锻炼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德才表现、服务锻炼业绩,应作为干部选拔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在挂职服务锻炼期间做出突出成绩、表现特别优秀的,应予表彰或奖励。挂职服务锻炼期满,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院直各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情况(见附件1
附件:1.20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县(市、区)博士服务团人选需求统计表.doc
联系人:吴寅
联系电话:0371-65722978
电子邮箱:haastd@163.com
2020年4月26日